【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开山网供货商家注册入驻协议》并确定了解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阅读过程中,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们的客服咨询,阅读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相关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使用开山网。

《开山网供货商家注册入驻协议》正文

版本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4日

版本首发日期:2014年11月24日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各开山网平台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开山网供货商家注册入驻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开山网平台服务!

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开山网平台各处所称“开山网供货商家注册入驻协议”均指本协议。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注册用户年龄与行为能力要求】

1、年龄要求

您确认并保证,在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及使用本平台服务时:

(a)您已年满十八(18)周岁,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未成年人使用限制

未满十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注册本平台账户或使用本平台服务。若您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阻止未成年人使用本平台服务。

3、年龄声明的真实性

您承诺所提供的年龄信息真实有效。若您故意隐瞒年龄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未满 18 周岁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对您的服务,注销您的账户,并保留追究您及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法律依据

本条款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制定。您确认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因违反本条款导致的任何法律后果,由您及您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5、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类用户注册时需提供收入证明及身份证明,经本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服务。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前,应当认真阅读以下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相关条款内容,其中包括:

1、与您约定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2、与您约定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

3、其他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重要条款。

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因平台服务与开山网发生争议的,适用本协议处理。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开山网平台:指北京聚源百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开山网(域名为 www.k3.cn,以下简称本平台)网站。

平台服务:本平台基于互联网,以包含本平台平台网站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本平台平台规则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本平台各平台在论坛、帮助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同一用户: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本平台排查认定多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二、协议范围

2.1签约主体

【平等主体】本协议由您与本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本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主体信息】本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本平台的各法律主体,本协议项下,本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本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本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本平台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本平台经营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本平台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本平台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本平台经营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2.2服务权益

您入驻本平台后,可享受的商家权益包括:在平台特定栏目展示您的商户信息以及合法的商品信息、平台为您提供的技术支撑、客服咨询服务、领取平台发放的各类优惠券等服务。为更好的向用户提供服务,本平台有权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全部或部分用户权益、展示规则、搜索规则等内容,您可以通过本平台官方客服查询最新的权益内容,平台所有变更最终解释权归本平台所有。

2.3协议更新及用户关注义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本平台有权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不定期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及/或相关服务规则,暂停、取消和修改本协议条款,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公告在平台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应及时关注不时发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及本协议的变更。若不同意相关规则及条款修改的,应及时终止与平台的协议。如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因此本平台建议您在使用平台之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及平台的公告。

三、账户注册与使用

3.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本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账户说明

【账户获得】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本平台账户并成为本平台用户。

【账户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本平台会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登录北京聚源百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以及应用。

【账户转让】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信用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本平台同意,并符合本平台规则规定的用户账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您可进行账户的转让。您的账户一经转让,该账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平台商家账号过户须知】

(1)过户条件

平台商家账号原则上不能转让,不做了只能取消账号认证。如果满足以下特殊情况,可联系网站客服申请过户。

1、账号所有人和转让人为夫妻双方,因营业执照法人和账号所有人一致的平台要求、离婚等原因需要转让账号;

2、账号所有人和转让人为直系亲属关系,因分家、继承、账号所有人去世 等特殊原因需要转让账号;

3、账号所有人和转让人为合作关系,因解除合作关系需要转让账号;

4、其他需要转让的特殊情况,具体是否可以转让由平台审核后决定。

PS:代发商、摄影商和卖家账号无法过户,如不需要可以申请退出或注销。

(2)过户所需资料明细

1、夫妻关系:双方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的照片、签署过户协议。

2、直系亲属关系:双方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户口本原件和照片(如果户口已迁出,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证明文件)、签署过户协议。

3、合作关系:

3.1)平台将根据账号的营业执照所有人或入驻协议判断其合伙关系是否成立。被过户人须为平台认证登记的营业执照的股东且登记时间须早于该账户在平台认证的时间,或账号入驻协议明确填写了被过户人信息的将视为合作关系成立,其他情况皆无法以合作关系过户。

3.2)需提交的资料明细:双方身份证原件的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账号所有人的知情声明书(需双方签字)、签署过户协议。

4、其他特殊情况:具体资料明细根据平台回复为准。

(3)过户流程

联系网站客服申请过户——网站客服审核是否可以过户——提供过户资料——签署过户协议——完成过户

【账户注销】因您未按平台要求提供或未及时更新账号的必要资料,或包括但不限于存在骚扰卖家、严重盗图盗款、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拒不改正等违反平台规定的行为。为了确保其他用户合法权益,本平台有权不经通知即注销您的账号。

3.3注册信息管理

3.3.1真实合法

【信息真实】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本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本平台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会员名的合法性】您设置的本平台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平台规则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本平台可回收您的本平台会员名。本平台会员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邮箱、手机号码登录本平台并使用本平台服务。

3.3.2更新维护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本平台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如平台卖家等)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本平台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的信息。

如本平台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本平台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本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3.4账户安全规范

【账户安全保管义务】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本平台及其工作人员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和密码。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本平台平台。

账户因您主动或保管不善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账户行为责任自负】除本平台存在过错外,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并由您承担相应后果。

【店铺管理与商品维护】

商家应持续维护在售商品及信息有效性,如出现以下情形,平台将视为资源闲置行为,平台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已缴纳技术服务费商家,店铺连续180天无上款且无在售产品或未缴技术服务费商家店铺连续180天未上款,平台将执行暂停供货、取消认证等措施。

(2)单个商品自最近一次更新之日起超过365天未对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号、描述、图片、价格、规格等)进行更新维护的,平台将直接下架该商品。

(3)除非入驻平台的商家书面同意并提交平台备案,默认其产品图片不授权给有竞争关系且已入驻到本平台的同行,商家同意任何时候在收到投诉,或平台自查时发现其产品图片存在严重侵权行为时均可以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立即下架,如果该产品有绑定的正在进行的推广位,则该推广位不停止计费计时,平台也不会因此给与相应补偿。

【物料不当使用责任自负】平台可申请物料包含:店铺牌、支付宝收款码、微信收款码、银联收款码、名片等。用户在申请、领取、使用等环节请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信息有误的物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可以隐藏或遮盖处理)并联系平台客服核查,由于用户保管不善继续使用含有错误信息的物料导致损失的责任全部由用户自行承担。

【日常维护须知】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本平台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本平台。您理解本平台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除本平台存在过错外,本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平台服务及规范

【服务概况】您有权在本平台平台上享受店铺管理、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商品及/或服务的购买与评价、交易争议处理等服务,具体功能以本平台平台的说明为准。

4.1店铺管理

【店铺创建】通过在本平台创建店铺,您可发布生产直销或代理经销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并与其他用户达成交易。

【店铺转让】由于店铺转让实质为店铺经营者账户的转让,店铺转让的相关要求与限制请适用本协议3.2条账户转让条款。

4.2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

【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发布】通过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您有权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在本平台上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信息,招揽和物色交易对象、达成交易。

【禁止销售范围】您应当确保您对您在本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您不得在本平台上销售以下商品及/或提供以下服务: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本平台规则或各平台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本平台上销售及/或提供的。

【交易秩序保障】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真实、与您实际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提供的服务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您应当维护本平台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得贬低、诋毁竞争对手,不得干扰本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本平台的正常运作。

您应确保所有上传或发布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自主上传、委托平台客服或摄影方上传)已获得适当的肖像权、摄影作品著作权及商标使用权,并授权平台免费使用。

您默认授权通过平台发展的卖家免费使用上传的摄影作品的相关权利,但卖家获得授权的前提条件是其销售的商品必须从您处拿货。若因您停产、长时间缺货等原因导致卖家无法拿货,卖家可获得豁免,继续使用相关授权。若卖家未从您处拿货且无正当理由,您有权自始撤回对该卖家的授权。

【促销及推广】您有权自行决定商品及/或服务的促销及推广方式,本平台亦为您提供了形式丰富的促销推广工具。您的促销推广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平台平台的要求。

【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您应对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法定免征额部分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4.4交易争议处理

【交易争议处理途径】您在本平台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本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平台调处服务】如您选择使用本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本平台的客服或大众评审员(二者统称“调处方”)以非专业人士的标准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本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本平台调处决定作出前,您可选择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本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4.5费用

本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除本平台明示的收费业务、违规风险保证金以及每年需要交纳的技术服务费外,本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目前是免费的。如未来本平台向您收取合理费用,本平台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4.6责任限制

【不可抗力】本平台依法律规定承担基础保障义务,但无法对由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黑客攻击、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您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海量信息】本平台仅向您提供本平台服务,您了解本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鉴于本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本平台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的信息,亦没有对用户所发布的交易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

【调处决定】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本平台的客服、大众评审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您理解并同意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五、知识产权保护

5.1要求

5.1.1平台注册用户(以下称“平台用户”)严禁上传、发布未经授权的中外驰名商标产品/作品/商品(以下称“商品”)。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商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5.1.2未经商品品牌、商标、作品登记证书权利人书面许可,平台用户不得把相关衍生商品发布到本平台,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商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5.1.3平台用户严禁下载、发布涉嫌侵犯其他商标、外观专利权和作品登记证书的商品,如果关联的第三方平台店铺因知识产权问题被机构处罚,本平台概不负责。

5.1.4本平台为网销货源网站,由于网站性质决定了平台商家上传的款式都是对广大用户开放的,凡已认证商家上传至本平台的商品,都默认同意通过公开展示其商品的形式招揽用户,商家不得在没有告知且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商品设置为可能妨害其他用户正常合法使用的限制。如果商家违反以上情形,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商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5.1.5平台卖家下载、发布的平台商品只有使用权,不支持卖家私自将下载发布的本平台商品注册商标、外观专利、作品登记以及设置为可能妨害其他用户正常合法使用的限制。如果有卖家违反以上情形,一经被投诉且核实为责任方,该卖家除了承担平台相应处罚外还应当自行承担投诉方追责后果。

注*:北京聚源百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尊重并承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知识产权。由于旗下平台为开放式货源展示平台,上传产品属于用户自发行为,平台不能做到实时监测每个产品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所以我们在用户注册以及认证时都已明显提示用户需遵守本规则,对于不遵守本规则的商家、产品做了相关惩处条例,也欢迎广大用户监督。

5.2处罚

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知识产权,对涉嫌违反用户,平台将按执法部门的要求配合提供其侵权证据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5.2.1初犯告诫、违规产品下架

5.2.2删除违规产品、屏蔽店铺展示

5.2.3关闭认证永不启用等强制管理措施

注:具备相关会员资格将被取消并不予退费,正在投放的推广产品费用也将不予退还,有效期内的付费服务、应用插件也将关闭使用且不予退费。

5.3投诉渠道

5.3.1如果一旦发现知识产权侵权的产品和行为(包括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等),请登录平台已认证的商家账号或卖家账号在对应产品详情页底部点击【专利侵权投诉】进行投诉,并注意只有满足证书权利人和商家账号所有人为同一个人的条件才能用商家账号进行投诉,其他情况都用卖家账号。

5.3.2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投诉通知,平台有权在权利人补正前暂不处理。

5.3.3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于投诉人提交的符合法定要求的投诉通知,平台有权向被投诉转送投投诉人提交的投诉通知;若投诉通知中包含个人信息或敏感信息,将视为投诉人许可平台对该信息进行转送。

5.3.4若被投诉对象认为不存在侵权行为,请在接到平台通知的1-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申诉电话\QQ:4006266818

5.3.5平台会审慎处理各类涉嫌侵权的投诉,但是部分著作权登记证明存在瑕疵可能导致投诉失败,在此我们提示您著作权登记证明时请先跟著作权授权部门确认无误。

5.4投诉流程

5.4.1登录商家账号(需权利人和账号所有人为同一个人)或卖家账号在对应产品详情页底部点击【专利侵权投诉】

5.4.2在线提交资料初审

5.4.3邮寄投诉资料复印件和保证书原件核验

5.4.4平台核验无误后通知受理并向被投诉方转交部分资料

5.4.5平台转交给被投诉方后,会在15日内给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5.5投诉资料明细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五条,投诉资料明细须包含以下内容:

5.5.1投诉人身份信息(证书权利人)

(1)个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手持身份证半身照(需确保照片上身份证及人脸清晰可辨)

(2)公司: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的身份证正面、反面、手持身份证半身照(需确保照片上身份证及人脸清晰可辨)

5.5.2被投诉产品信息:商家名字、货号、产品链接、侵权内容截图

5.5.3权利人保证书(保证书模板请联系平台获取):

(1)权利人保证在投诉信息中的填写和所提供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保证承担和赔偿平台因根据权利人投诉信息对被投诉内容或被投诉人采取处理措施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2)保证书需知识产权权利人本人签字按手印(个人)或加盖公章(公司)

(3)在线提交保证书原件照片(需放置权利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权利人手持保证书照片(需能看清楚保证书内容)

5.5.4知识产权证书

(1)商标

1.完整的证书照片

2.查询链接以及官网查询截图

(2)外观

1.完整的证书照片

2.查询链接以及官网查询截图

3.辅助材料(两者二选一,必须提供)

3.1)技术特征或者设计特征对比的说明

3.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3)作品登记证书

1.完整的证书照片

2.作品登记证书官网查询截图和查询链接,如果需要账号和密码才能查询,请附上可用于查询的账号和密码。

3.原图证据(必须提供,如果没有提供将无法受理)

3.1)能看到操作历史记录的分层PSD图或矢量图,可以只提供部分原图。

3.2)手绘稿原图或手绘稿高清照片

4)第三方首发证明

4.1)第三方公开首发证明:例如微博、知乎、贴吧等截图和查询链接

4.2)或者第三方订单证明:

4.2.1)第三方店铺所有人是投诉人:提供账号和密码用于查看订单(目前很多平台有子账号功能,可以做好授权后提供给我们查看以保障数据安全)

4.2.2)第三方店铺所有人不是投诉人:理论上版权归属于第三人,需要提供第三人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照片、对应平台的店铺经营证明,并提供录像声明其版权来源于投诉人。

除以上要求信息外,如果投诉方能提供更多信息用于佐证的,平台可以直接认定;无法提供更多信息的,平台按通知调解方式处理。

5.6注意事项

5.6.1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平台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权利人提供投诉资料的原件,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5.6.2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5.6.3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平台,这将有利于对投诉的处理。

5.7邮寄资料明细和要求

5.7.1资料明细

(1)完整的复印件:证书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完整的证书(多页或者反面也需要复印)、官网查询截图、投诉产品详情页截图、辅助材料、原创证据、店铺经营证明(彩印)

(2)保证书原件

5.7.2要求:每页资料都需要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没有签字/盖章将无法受理。

5.8邮寄地址

开山网法务部(投诉编号XXX) 15756566994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1号

为了更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本规定将不定期修改以完善相关条例,请注意关注网站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六、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6.1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平台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本平台按照在本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6.2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信息的发布】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本平台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禁止性信息】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5.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本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本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7.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本平台供货商家注册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本平台上发布的。

【授权使用】对于您提供及发布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等非个人信息,在版权保护期内您免费授予本平台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您同意本平台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为方便您使用本平台其他相关服务,您授权本平台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您同意并默认授权本平台对您的产品通过京东等合作渠道发展分销,未经本平台书面同意,任何时候不得收回授权或以未授权为由向各大电商平台投诉通过以上渠道发展的分销商,也不得停止向上述渠道分销商供货或提供歧视价格。

七、用户的违约及处理

7.1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1.使用本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本平台可在本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本平台可依据您的常规用户数据与突然增长的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短时间内突然增长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7.2违约处理措施

【信息处理】您在本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本平台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您的商品进行下架、监管。

【行为限制】您在本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本平台上实施但对本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本平台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账户扣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停封账号、停止服务等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公示】本平台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本平台上予以公示。

7.3赔偿责任

7.3.1如您的行为使本平台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本平台的上述全部损失。

7.3.2如您的行为使本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本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7.4特别约定

【商业贿赂】如您向本平台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本平台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本平台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安全防骗】平台不会以任何非公司名下支付宝或微信、汇款等方式向您收取任何名目的款项,更不会以个人名义向您收费,任何要求转款到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属诈骗!平台唯一收款支付宝账户:pay@k3.cn,收款人:北京聚源百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您签署纸质版入驻协议时请仔细阅读,如发生被骗情形,请及时报警同时也请了解这属于您与第三方私下转款,平台无法追溯和保护,所以风险自担,请知悉!

【关联处理】如本平台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本平台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八、协议的变更

本平台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变更后的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本平台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本平台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九、责任范围

9.1本平台不对您及其它用户在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所涉及的信息的是否合法、准确、有效、可靠以及其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9.2您知悉本平台上的交易信息系其他用户自行发布,且最终由其他用户履行相关义务,其中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本站提醒您应自行谨慎判定相关物品及/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由您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可能责任与损失。

9.3本平台仅作为交易信息的发布平台,并不作为交易双方之任何一方的身份参与交易,且本平台不负责对交易履行核查、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无法保证交易各方履行其在口头或书面所达成的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

9.4请您及时登录并管理账号,保证平台短信、公告、推送消息等信息有效接收,若因用户未登录账号、手机号码欠费停机、手机关机、使用了短信软件过滤器、拒收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到平台信息的视为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消息无法送达,从而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十、通知

您同意本平台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各类通知:

1.本平台网站公告,公告发布成功视为通知已送达您。

2.本平台将通过向您注册账户发送群发消息,群发消息发送成功视为通知已送达您。

3.本平台将通过向您注册账户发送App推送消息,推送消息发送成功视为通知已送达您。

4.本平台将通过向您注册账号登记QQ号以QQ留言方式通知您,留言消息发送成功视为通知已送达您。

5.本平台将通过向您注册账户时绑定的电话号码以短信方式通知您,如届时电话号码无效或联系人错误等属于用户自身原因造成,不作为未收到平台通知的依据。如因您更换电话号码未及时主动到平台更新或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设备处于无法接收的状态时导致的无法接收到消息,仍视为已送达。

十一、协议的终止

11.1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在满足本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2.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且符合本平台终止条件的。

【本平台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平台可以本协议第九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本平台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您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本平台依据本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3.除上述情形外,因您违反本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本平台依据本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4.您在本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5.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1.2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用户信息披露】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本平台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本平台权利】本协议终止后,本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本平台的本协议第五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2.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本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交易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本平台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二、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管辖】您因使用本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本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本平台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平台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生效】本协议经用户在线点击“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后生效。